浙江海宁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1日起
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2013年6月22日至23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6月22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00—3:30 税法(二)
下午4:30—7: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个科目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报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1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1月16日至18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海宁考生现场确认地点: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社局71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9232851)。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9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国税、地税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海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