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考试报名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至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符合初、中级资格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2.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注:相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到平远县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考生报名时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6日。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5月6日(工作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理权限,我县办理归属本区域管理报考人员的初级、中级资格审查、确认工作。高级考试报名确认,由报考人员直接向梅州市财政局申请办理。
六、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13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
平远县财政局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