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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公告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公告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即将于9月14日至18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请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9月18日

二、为了使考生尽快熟悉无纸化考试的方式、流程等内容,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告信息栏目推出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指南、答题演示、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请考生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练习。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及考生须知的规定执行。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须知》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并完成电子签到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

2、考生严禁携带背包、书籍、纸张、笔、计算器、通信设备、电子记事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携带应主动放置于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3、考生入场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核对计算机屏幕显示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证件号是否正确,等待考试开始。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

4、考试开始后,计算机自动进入答题界面。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6.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

8、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务相关规定,保持考场安静,必须按照监考人员指令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随意触碰计算机的电源键、各类接线和按纽等,以免引起故障,导致考试中断,影响考生成绩。如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考试,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进行处理。

9、考试结束,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考生统一交卷。考生须等待“交卷成功”界面出现并经监考员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关闭考试机。

10、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11、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资格)有关考务的其他要求,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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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7:5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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