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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将在201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2013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围和考试科目 
  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设置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海曙区、宁波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中心考点)等10个考点。本次考试设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2个考试科目。报考人员需一次性报考2个科目考试,所报考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仍使用由宁波市会计学会编印的2012年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教材,本次考试对原教材中的错误内容进行了勘误修正,考生可以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订购。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在网上订购一套教材,教材通过申通快递宁波公司统一发送,快递费每人5元,在报名时一并缴纳。
  二、考试题型和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通过计算机随机组卷生成试卷,应考人员在专设的无纸化考试试场中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案例题)等4种题型,考试时间为60分钟。《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填表题、电算化综合操作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从3月15日开始举行,结束时间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实际参加考试时间以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按照考试通知单选定的时间自行到选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不再另发准考证。请所有考生在3月15日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考试通知单,以避免记错考试时间的地点而影响考试。
  四、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宁波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中持有身份证编号前4位为“3302”的人员或在2012年度已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需要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前到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设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需要办理资格审核的人员持以下资料按就近原则到相关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身份证编号前四位不是“3302”的宁波户籍报考人员,持宁波市身份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报考学生,持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他非宁波籍报考人员,持近2年内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或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没有居民身份证人员,持军人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持军人证报名的,考试通过后需要向所在部队申领证书,如需要在地方申领证书的,需要持有居民身份证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00至12月4日下午5:00。请报考人员登录 “宁波财税会计之窗” 网站(网址:kj.),从“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会计考试报名”模块,选择“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所由考生(包括上半年已报考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姓名中有疑难字的,将疑难字拆分成2个字输入,如“财”字,拆分为“(贝)”和“才”2个字。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现场审核点地址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2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考生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考生本人自行操作,不得由学校统一代办或由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考生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考生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由报名系统自动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人员,须在2013年3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考试通知单
  由于报名系统需要按规定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请各位考生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以确保以后能够顺利重新登陆考试系统。
  2013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日后(预计5月中旬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kj.)公布。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全科考试合格单。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2013年11月29日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考生,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报名时通过网上订购的教材及交付的快递费,一律不提供收费票据。
更新时间2023-02-20 22:02:1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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