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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08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领取的通知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正常工作时间)已可领取,请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窗口领取。

  杭州市、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科)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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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0:53:5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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